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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格庄镇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考核办法
为强化农村干部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赶超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完成2009年全镇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产业优势明显、民风淳朴和谐、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产业乡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按照“突出发展、鼓励竞争、注重实绩、公平合理、考以致用”的原则。2、责、权、利相统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二、考核的方式方法
1、归口考核,综合评价。
2、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3、工资构成,分基本工资、考核工资两个方面:基本工资:700户以上8000元,500-699户7000元,400-499户6500元,300-399户6000元,100-299户5000元,50-99户4000元,50户以下3000元;考核工资,全年工作实行千分考核,按考核分数计算考核工资。支部书记工资由镇统筹。
4、支部书记奖金。实行由镇统筹,根据各村评先树优,承接重点工程,突击性工作完成情况发放。
5、将群众满意度纳入支部书记工资考核,年末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逐村调查群众对支部书记的满意度,以满意度为标准统筹工资。
6、农村其他两委工资。实行全镇统筹,以支部书记基本工资为基数,按80%比例发放,各村以此为依据,对两委全年工作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将考核结果上报党委,由全镇考核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后,进行统筹,农村其他两委干部因自身和其他原因未参加村工作的不予统筹,参加部分时间工作的部分统筹。
7、农村其他两委奖金。由各村根据全年集体经济收入和工作情况,由各村自行决定是否发放,发放数额要上报镇经管站审批,并由经管站汇总后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发放,严禁超标准发放,严禁无集体收入或收入少的村,将奖金挂账处理,否则经管站不予入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千分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新农村及农业(200分)
1、农业工作:(130分)
(1)、以调优增效为中心,改良品种布局为手段,推广优质大樱桃种植的10分。
(2)、进行科普推广年内请专家讲授课二次以上,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科技推广得10分。
(3)、根据全镇统一要求进行村内绿化并达标的村得10分。
(4)、年内不出现乱砍滥伐毁林现象得20分,出现一次不得分,构成大的毁林事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按护林防火责任状要求年内不发生火警得40分,出现一次火警扣10分,一次火灾15亩以下扣20分,15亩以上不得分,火灾面积超过20亩除本次不得分以外,另行处罚。
(6)、对水利建设保护好、不失盗、不损坏正常运转,能为群众服务的得10分,每达不到一处扣5分。
(7)、按防汛责任状要求汛前及时检查排除隐患,汛中防守得力,做到安全渡汛得20分,出现一次问题没造成大的损失扣5分,因工作不得力贻误战机造成损失不得分。
(8)、按规定定期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五号病进行防疫,村级防疫人员按规定配备,得10分,每缺一次或不达标扣5分
2、村容村貌整治(70分)
(1)、有健全的长效维护机制,建立河道水面道路,公共场所保洁制度,并有专门的保洁队伍,专人收集垃圾、集中清理。(10分)
(2)、建设垃圾池,设立垃圾倾倒点。(10分)
(3)、村内四大堆得以清理。(20分)
(4)、违章建筑得以拆除,(30分)凡新出现一座违章建筑,本项不得分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关处罚。
(二)计划生育(200分)
1、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70分,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实行一票否决,此项不得分。
2、迎检工作60分:在省、市、区历次检查中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育龄妇女小组长4名,10分;支部书记答题,10分;按要求数目准备迎检育龄妇女,40分,每次每项准备不到位扣5分。
3、硬件建设:人口学校(包括桌、椅、报架、书柜等)、服务室(包括床、被褥、床单、窗帘)、宣传橱窗、标语等达到检查标准,20分,每次每项检查不合格扣5分。
4、健康查体工作:按要求组织好本村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查体率达到100%,2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5、信访工作:全年无信访事件10分,每出现一例信访事件扣5分,每出现一例越级访事件此项不得分。
6、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10分,失踪人口查知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因为流动人口发生计划外生育,实行一票否决,此项不得分。
7、日常工作:10分,对于区镇布置的各项工作,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注:具体考核细则参照镇下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标准
(三)社会稳定(300分)
信访稳定工作综合指标加分部分(40分)
1、发案少。全年无黑恶性质犯罪团伙、无在全镇造成影响的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的发生,加10分。
2、秩序好。治安混乱区域,村规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无爆炸、中毒、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毁农案,加5分。
3、社会稳定。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调处成功率达100%以上,无到镇以上信访案件发生,加20分。
4、参加市、区迎检并取得领导好评的,加5分。
上述指标,经考核有一项或被区通报批评的不得分。
稳定工作综合指标扣分部分(40分)
1、被区级以上机关一票否决的,扣15分。
2、被区级以上机关警告的,扣10分。
3、综治工作年终考核不足80分的,扣1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4、参加区以上迎检工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5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邪教工作(140分)
1、基础工作(40分)
(1)、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做到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并有会议记录得10分,缺少一次记录扣2分。
(2)、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治安、普法、巡逻、帮扶五位一体组织健全,层层签定责任状,并发挥作用得5分,治安巡逻队按福张发[2005]2号文执行,达不到要求每项扣3分。
(3)、综治办挂牌办公,做到册薄齐全、制度规范,有值班场所、会议记录及3-5条永久性标语得20分。每缺一项扣3分。册薄不全每一项扣2分。
(4)、按时参加会议,完成交办任务的得5分,缺一次扣1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2、稳定工作(80分)
(1)、刑事、治安、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得30分。刑事犯罪发案每起扣3分,治安案件每起扣1分,到镇民事案件每起扣1分。
(2)、治安管理成效明显,主要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无各类案件发生,得10分,出现一起扣2分。
(3)、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制度,帮教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对刑事解教人员有登记、有档案、有责任书和保证书,得10分,又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有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4)、加强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做到全面登记建档,不失控、不漏管,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5)、定期排查和处结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及上交报表得10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隐报、瞒报、漏报造成影响的不得分。
(6)、暂住人口管理措施落实,登记率达到95%,出租房屋有登记、有档案得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7)、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得10分,达不到要求每项扣3分。
3、反邪教工作(20分)
(1)、开展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的警示的教育,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不出现反弹的得5分,否则扣3分。
(2)、及时清除法轮功邪教组织散发的标语和宣传品得5分,否则不得分。
(3)、杜绝法轮功练习者聚集滋事,并确保不出走1人得10分,出现一起到区以上的扣5分,到省进京不得分。
4、信访工作(160分)
1、基础工作(40分)
(1)、组织健全。每村设立一名信访员,每40户设一名信访信息员,并能发挥作用的得20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2)、村信访人员要尽职尽责,完成镇信访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得20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2、案件受理处结工作(120分)
(1)、到镇信访案件,先由信访办登记,分类制作提报单,再由分管领导安排给相关工作片和部门调查处理,并按要求建立接访记录、调查记录、处结记录和回访记录,凡能按时处理,并在提报单上注明处理情况的得60分,有一件案件达不到要求扣5分。(此项不属上访案件)
(2)、对职责范围内不能处理的案件,及时与镇信访办联系,镇信访办立案处理。并协助信访办接访、办访,完成临时性任务,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
(3)、按时并恰当处理好初信、初访并拿出意见,达不到要求的每件扣2分。
(4)、因调处或答复不当,造成上访人到区上访每件次扣5分;到市扣10分;到省扣20分;进京扣30分。
(四)、党风廉政建设、农村财务管理(100分)
党风廉政建设(30)
1、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及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得15分,凡出现一例私自签订合同或私自发包工程的本项不得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无违法违纪现象,得15分。发生一起党员违法违纪的扣10分;发生一起两委干部违法违纪的不得分。
农村财务管理:70分
1、村级财务要自觉接受镇政府审计监督。及时把账目报镇政府审计、交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处理,至少每季度一次。10分
2、服从镇政府资金代管有关规定,及时将现金交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不准坐支现金。10分
3、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25分
(1)招待费实行零招待,差旅费、电话费、交际费、办公费等不准违反有关规定。5分
(2)严格控制村干部开支,严格执行镇政府批复的工资意见,在镇政府统一发放工资外,不准乱发奖金,能采用误工补贴的一律采用误工补贴。5分
(3)严格控制村级另用工支出,必要的另用工开支,开支用途要明确。5分
(4)确需外出走访、争取资金等发生的交际费、饭费、差旅费等,必须事先报告上级批准,包村包片领导把关,并有两人以上在场证明,单独列支报销。5分
(5)严格控制书报费支出,每村每年报刊费不得超过800元,重点保证党报党刊征订。5分
4、村道路建设等公益事业项目,属于村委自行组织建设的,所用材料的品种、价格、数量等单据要正规齐全,另用工支出要明细;属于承包建造的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执行。5分
5、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自觉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分
6、不断完善以农村财务、承包合同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档案管理工作。5分
7、严格控制村级借(贷)款,不准随意增加新的村级债务。必要的银行贷款要经过村两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批准,不准高息民间借款。5分
8、以村委集体名义运作得到的赞助费、帮扶资金,一律开正规单据入账。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要召开两委会议通过,按争取到的资金数额适当确定,任何人不得假公济私。5分
(五)、班子民主制度建设(100分)
1、班子建设(25分)
(1)、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无内耗得15分。
(2)、后备干部充足,培养到位,有培养人及培养记录得10分。
2、党员队伍建设(25分)
(1)、党员发挥作用正常,服从党支部安排得5分。
(2)、入党积极分子充足,及时参加培训得5分。
(3)、两年内发展新党员得5分。
(4)、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程序无问题得5分。
(5)、党费交纳及时得5分。
(6)、因党员发展引发矛盾或上访的此项不得分。
3、民主制度建设(25分)
(1)、村内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并申报,两委会、党员会召开及时,且记录清楚得10分。
(2)、党务工作公开及时得10分。
(3)、各项制度齐全,并照章办事得5分。
4、远程教育(25分)
(1)、播放电教节目每月不低于3次,三薄一册记录完整且制度上墙得10分。
(2)、设备管理完好,无损坏设备现象发生得10分。
(3)、播放点桌、凳齐全,卫生整洁得5分。
(六)、精神文明建设(20分)
1、道德促进会机构健全有专职人员,能及时发挥作用。(3分)
2、建立文明一条街,达到路面硬化、整齐、清洁,能成为村的亮点。(5分)
3、建立文化大院,达到有活动场所,活动开展丰富,利用率高。
4、按期完成党刊、党报征订任务。(7分)
(七)、民兵预备役工作(10分)
1、各村按规定建立健全民兵预备役组织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民兵预备役整组点验按要求保证人数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各村要确保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参训时间,并能配合公安维护社会治安和应付突发事件得3分,否则扣1分。
4、征兵工作各村要宣传发动好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确保完成镇下达的上站体检人数得3分,否则扣1分。
(八)、共青团工作(10分)
1、组织健全,并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团支部书记,得3分,否则缺一不得分。
2、每年输出青年劳动力5名以上得2分,每缺一名扣0.5分,扣完为止。
3、每年开展文体活动2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1分。
4、完成镇团委下达的团费收缴任务得3分,完不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九)、妇联工作(10分)
1、按要求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年内培养并上报各种妇女典型2个以上,得2分。
2、建有“巾帼文明队”并按要求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得3分。
3、按时完成妇女宣传书刊征订任务得3分。
4、及时上报妇联各项报表,按要求参加各项会议得2分。
(十)、安全生产工作(20分)
1、各村所管辖的范围内,包括采石场、石子场等企业,无安全事故得10分,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5分,轻伤每人次扣2.5分,发生死亡事故的不得分。
2、未经矿管部门审批,私开乱挖的每处扣5分,未发生此类现象的得5分。
3、因矿山企业管理不善造成山林火灾的每次扣5分,无此现象的得5分。
(十一)、社会各项事务工作(20分)
按时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养老保险任务得10分。完成医疗保险及爱心捐助各得5分。
(十二)、考勤(10分)
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班及其它活动,全年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得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不请假又缺席的,本项不得分。
四、支部书记奖金
(一)招商引资。按照福张发[2004]15号文《张格庄镇关于引进区外项目资金的奖励政策》执行。
(二)新农村。
1、承接星级示范村创建任务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的五星级加20分,四星级加18分,三星级加15分。
2、承接改厕任务的,50户以下加5分,50—100户加10分,100户以上加20分。
3、生态旅游建设方面,为镇提供场地加10分,做出实质性工作的酌情加分。
4、硬化方面每新增500平米加5分。
5、水利建设方面,每实施1—5万元工程的加5分,5—10万元的加10分,10-20万元以上的加20分,20-50万元加40分。
6、商品房及住宅开发,每新增开发500平米,加10分。
7、新建办公室,每村加20分;新建办公楼,每村加40分。
8、新建老年活动室,每村加15分。
9、新建文化广场并配套相关设施,500平米以下加5分,500平米以上加10分。
10、村内集中绿化,面积达到500平米加5分,500平米以上加10分。
12、有较固定的文体娱乐组织,经常性的开展活动的得5分;组队参加文体活动的,镇级加5分;区级加10分;市级以上加20分。
13、亮化工程。新投资1-5万元加5分,5万元以上加10分。
14、开展优美村庄建设活动,成绩显著的除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外,加10分。
(三)农业
1、修建山路,每500米加1分。
2、新发展大樱桃设施栽培,达到10亩加5分,达到20亩加10分,30亩以上加20分。
3、新发展奶牛,达到10头加10分,40头以上加20分。
4、新发展大樱桃示范基地,达到20亩加5分,达到50亩加10分,100亩以上加20分。
5、荒山绿化,达到50亩加5分,达到100亩加10分,200亩以上加20分。
(四)评先树优。
年终综合评比被评为镇级先进单位的奖5分;区级先进单位的奖10分;市级及以上的奖20分。
(五)提供现场
为镇提供现场奖5分;为区提供现场奖10分;为市以上提供现场奖20分。代表全镇迎接区以上检查的,区级加10分、市级及以上加20分。各级在我镇设立示范点,区级加10分,市级以上加20分。
(六)其他。
承接全镇重点工程的,如征地、修路、绿化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安装监控设备,以村投资金额计算,1-5万加5分,5万以上加10分。家庭平安保险完成80%的村加5分。
中共张格庄镇委员会
张 格 庄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