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张格庄镇农村财务、政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9-9-24 0:00:00

 

 

 

关于下发《张格庄镇农村财务、政务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理顺农村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经济关系,使农村财务、政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具有可操作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我镇《农村财务、政务管理实施办法》,现下发给你们,望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高度重视,把农村财务、政务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学习,自觉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张格庄镇农村财务、政务管理实施办法

 

一、资金管理

1、各村委会在年初要遵循“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编报村级财务预算方案。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村文书及其他村干部参加,整理归档各类经济承包合同,查看所有往来帐户,理清村里所有经济关系,汇总计算出应收承包费、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应收款项,合理确定开支,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2、各村委会向单位、农户收取的各项收入资金及借入资金、扶持资金等所有资金,必须使用区财政局或农业局监制的专用收据,及时入账。各村收入的各项资金,必须先划到镇“农村财务结算办公室”(以下简称“结算办”)统一为各村开设的账户。本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如有违反,村主要负责人(包括其他村干部)只能发基本工资。  

3、镇“结算办”总出纳员要妥善保管各村的代管资金。镇经审站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所代管的资金,发现私自外借挪用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严格实行备用金限额制度。各村委会将现金全部存入镇“结算办”统一为各村开设的专户后,镇经审站给各村核发备用金,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村委会没有现金的不批备用金。

5、必要的借款(银行贷款)必须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入会人员签字,并留有会议记录,包片领导参加会议并且签字,书面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个人行为,本息由个人负担;严禁高息民间借贷,严禁贷款发干部工资。

二、收据管理

收款收据一律由镇经审站保管,各村委会需要开取收据,一律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说明收入来源,到镇“结算办”开取。浇地收入、自来水收费等涉及面广的经济业务,各村委会根据各自的情况,登记造册,需要开取收据的,由村文书到镇“结算办”集中开取,镇“结算办”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专人到村里提供服务。

三、开支审批制度

1、由镇“结算办”代管的村级资金,需要支出时,除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由经审站审批外,其他开支事项一律由村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款理由,经包片领导、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各村所报销的单据必须和申请用款的理由一致;重大开支事项必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两委成员签字,连同会议记录一起,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列开支事项由经审站审批:

一是按限额规定补充备用金;

二是按年初制定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正常的开支;

三是实行限额管理的非生产性开支,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

3、村干部因公外出临时用款,事后必须在三日内清帐,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委主任)担任,各村要书面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经审站备案。

四、规范记账规则

1、记账单据

第一,村级所有的开支单据,外来单据,要求使用税务发票(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要清楚、完整、收款单位(以及收款人)的印章要清楚;自制的支出单据,事由要清楚,手续要完备,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盖手印)、盖章,力求真实可靠。

第二,村级所有开支单据,必须用途明确,经办人、主要负责人都要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经审站审计合格后,方可入账。

2、往来账管理

第一,按照合同规定的应收款项,不能正常履行、收取现金的,要及时进行转账处理,转账业务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定要做到真实可靠。

第二,年度末,委派会计结帐后,村文书要认真核对村民往来及其他往来事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对账后,村文书要及时向村里提供真实可靠的往来帐资料,村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清理、清查所有往来事项,尽量避免和减少“呆账、死账”的发生。

五、“非生产性开支”管理

(一)招待费管理

1、村级实行“零招待费”管理制度,村干部不准用公款“自己请自己”。特殊情况如:招商引资、农业开发、外出走访接待等确需招待的,必须报镇政府批准。

2、确需入账报销的招待费用,要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报销理由、数额,逐笔列出清单,由陪客人员在就餐单上(或发票)签字,经办人、批准人签字,由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入账报销。

3、招待费报销必须使用本饭店出具的税务发票,确保报销单据真实可靠。

4、招待费不允许跨年度入账报销,当年发生的应报销入账的招待费,必须及时申请入账,没有能力支付现金的,应作转账处理。否则,视为村干部个人招待,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通讯费管理

1、村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委主任)住宅电话每年可报销500元以内的通讯费。

2、报销通讯费必须使用通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结余不转下年,不归个人。当年发生的电话费当年报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集体不予报销。

3、村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委主任)确因工作需要,通讯费超支较大,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书面提出申请、说明超支理由及数额,上报镇政府批准后入账报销。

 4、村集体不得用公款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及购买移动通讯工具。

(三)交通费管理

1、按照区纪委有关规定,村集体经济净收入连续三年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一部车辆。我镇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今后不允许集体配备车辆。已经配备了车辆的村,要建立车辆使用台帐,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及时上报镇经审站备案。集体经济薄弱、收不抵支的村,集体不报销车辆使用费用。

2、村干部因公出差,必须事先获得批准,村主要负责人由包片领导把关,其他村干部由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差旅费的报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报销事由要清楚,原始单据要齐全。

3、村干部办理公务,在镇内一般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年底村委给予适当补贴。在市区内,一律乘坐公共汽车,没有特殊情况不准乘坐出租车,更不准长期包租车辆。出租车费用全年不能超过800元,入账报销出租车费用,要逐笔说明事由。

4、属于村干部个人的车辆,一切费用不得在村报销;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委主任)个人的车辆,为集体服务的,全年可给予一定的燃料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具体数额的确定,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村民代表讨论同意,镇政府批准,方可执行。

(四)干部工资、误工补贴及零用工开支管理

1、镇党委、政府按年初制定的“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对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年终制定“农村干部工资发放实施意见”,确定村干部工资发放标准。

2、各村年初都要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村干部及勤杂人员的任用和管理事宜,确定享受固定工资、误工补贴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报镇政府批准备案。

3、各村要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批复的工资意见

第一,村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委主任)工

资由镇政府全额发放,严禁村里再以任何名义发放工资和补贴;

第二,村其他主要干部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基本工资,此外,各村可根据村里收入水平和干部本人平时工作表现,确定考核工资和奖金,书面报镇经审站,经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发放;当年收不抵支的村不准发放奖金,不准借款发奖金,工资不准挂账;

第三,其他村干部及勤杂人员,原则上采用“误工补贴”的方

式确定工资。按照年初确定的人员、补贴标准及本人平时工作表现确定补贴标准,书面报镇经审站,经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发放。

第四,村干部工资、奖金及误工补贴,以一个年度为计算单位,过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4、对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台帐”管理,作为年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误工补贴台帐”由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签字、村文书负责每个月上报,镇经审站审查备案。对于常年不参加村里工作的“两委干部”及其他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不享受干部工资和奖金,做到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零用工开支管理。村里年初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年度零用工使用及报酬标准,零用工的开支用途要明确,入账报销的单据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盖手印)、盖章,确保单据真实可靠。

(五)外出走访规定

“外出走访”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必要手段,走访单位必须事先得到包片领导同意,发生的“交际费”,有两个人以上在场签字证明,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管领导签字,一次性入账报销。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部门面向村里收费,都必须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收款的理由、数额,经过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收款必须使用区财政局或农业局监制的收款收据,到经审站统一开取。否则,任何单位和部门的收费都是“乱收费”,村里有权拒绝,经审站不予审计报销。

六、财产物资管理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或价值虽然不足300元,但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除此之外的劳动资料纳入低值易耗品核算。

2、各村要设置专(兼)职物资保管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责任制。

3、严格履行产品物资出入库手续。入库、出库时,由村文书填写入库、出库单,主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同时保管员根据出、入库清单清点验收,检查数量、质量,以确保产品物资安全。

4、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理,必须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并提出方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张榜公布,同时书面报镇经审站备案,包片领导把关,方可进行。

5、各村要建立固定资产、物资盘点制度。对固定资产每半年清点一次;产品物资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七、规范民主理财

1、村委会文书负责日常收支工作,保管所有收支的原始单据;

2、委派会计合理确定各村委会的结账时间,一般在每个月(至少每季度)25日左右到村参加民主理财会议,与村文书的账目进行核对,村干部、经办人及民主理财小组长必须到场,对单据进行审核。

3、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本月或本季度的财务收支,完善收支手续,并由批准人、经办人、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加盖民主理财专章,村文书做好会议记录,入会人员签字。对审核过程中争议较大,无法定论的收支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4、为了确保民主理财工作不流于形式,要求包片领导参加民主理财会议,并在民主理财会议记录上签字。村文书把加盖村民主理财专章的单据,连同民主理财会议记录一起,交经审站审核合格后入账处理。

5、委派会计结帐后,与总会计、总出纳账簿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八、规范财务、政务公开

1、各村委会必须严格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制度、财产的购置和处理、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各自的招标及发标、计划生育有关事项、宅基地的批复使用及所有的应让村民知道的事项、政策、法规。

2、建立财务、政务公开栏。各村委会要在群众集中居住地带或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设置公开栏。

3、严肃公开制度。按照上级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财务、政务公开日。公开日前各村要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公开内容,并于公开日张榜公布上季度的财务、政务情况,其他需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4、张榜公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财务公开内容经委派会计认可、加盖民主理财专章和村委会印章。

九、档案管理

1、各村委会文书负责村级档案工作,更换村文书必须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2、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账簿凭证、承包合同、报表、户口簿、产权所有证、各种契约和财务移交清单等各种有效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

3、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制度,会计档案要有专人专橱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坏,散失和涉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需要借阅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归还。

4、镇“结算办”对各村委会代管资金账簿、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经济合同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5、经审站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村委会文书的任免制度

村文书(主管会计)在农村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着力培养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村会计队伍。村文书因年龄、身体及工作等原因需要更换,必须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得到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新的人选由村委会提出建议,包片领导和镇经审站考察把关,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新的人选后,在包片干部和镇经审站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以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十一、政务管理

1、对于村重大政务,必须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做好会议记录,并由入会人员签字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村里重大政务的主要内容:

1)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2)村干部的使用管理,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补贴标准、零用工使用及报酬标准;

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自来水改造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开发、承包、资产处置,村道路硬化、自来水改造等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方案;

6)村集体资产的租赁及处理;

7)石坑、山岚及“五荒地”等集体资源发包;

8)机动地投标发包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11)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12)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事项

1、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村主要干部退休管理等规定,最近上级有新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办法”下发。

2、本办法有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有与以前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张格庄镇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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